永新县工商局工作职责
1、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、法规、方针和政策,拟负责全县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行政执法的组织实施、协调、监督;
2、组织管理全县工商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、个人的登记注册,依法核定注册单位名称、审核、颁有关证照,实行监督管理;
3、组织监督检查市场竞争行为,查处垄断和不正当竞争案件,依照法律法规组织流通领域商品质量,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,查处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,打击流通领域
的走私贩私行为和经济违法违章行为;
4、组织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,组织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,组织查处市场管理和商标管理中的经销掺假及假冒产品行为;
5、依法核定广告经营资格,监督管理广告发布与广告经营活动,查处广告违法违章行为, 指导广告审查机构和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;
6、组织实施各类市场经营秩序,各类市场交易行为(包括电子商务、网络经济等特殊交易
行为)的规范化管理与监督;
7、依法组织管理经济合同,组织查处利用合同进行的违法行为,组织管理动产抵押物品,
组织监管拍卖行为;
8、依法组织管理经纪人、经纪机构;
9、组织管理商标注册工作,认定全省著名商标,推荐全国驰名商标,组织相得商标侵权
行为;
10、依法组织管理个体工商户,私营企业的经营行为;
11、承办县委、县政府及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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